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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,興致勃勃的前往崇德路上的大漁壽司用餐....
今天剛剛開幕試賣~~
滿心期待,卻換來一次超生氣的用餐經驗...
(大漁,我已經吃過N次啦~~但這次應該是最後一次吃囉>///<)
讓人生氣的事,不是食物的問題...
而是服務生看到我再拍我點的菜,
居然過來跟我說:公司規定,"狗(寵物)"不能進來!!不可以"拍照"....
天阿...原來在他心中,我是跟"狗"同等級喔....
(這讓我想起小時候,唸書唸到"中國人與狗"不得進入的那段往事~~)
很生氣的跟服務生說:這是我買的食物,我有權利拍照!!況且,也不是拍你店家的裝潢...
但是,我們用餐的興致全消....
再多美食,也食不知味了!!
其實,我也請教過相關人士,關於拍照問題!!
一般來說,店家如果不同意你拍攝裝潢或設備,這是店家的權利!!
但是,消費者花錢買的餐點,所有權是消費者所有...不能拍自己點的食物,
真是說不過去~~
如果店家不同意我拍攝自己花錢買的食物,
也無需把消費者比喻成跟"狗"同等級的話語!!
(這句話,非常的傷人...氣到頭都暈了~~)
所以,我想以後不會再去這裡用餐囉...
原本還要續點的我們...決定不吃啦~~
沒吃飽...還買這赤肉羹回家吃!!
感覺這次的用餐經驗,是花錢買罪受....
以前用餐,完全沒受到這種"待遇"ㄝ!!
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阿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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